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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〖项目管理〗→〖合同管理〗→〖分包结算〗,打开“分包结算”窗口。如下图:
分包结算是根据分包商的施工阶段进行进度款的结算,若工程项目要求分包结算以报量为准的属性为是,则分包结算的依据是工程量填报的完成量,若工程项目要求分包结算以报量为准的属性为否,则分包结算按照分包合同的合同量进行结算。

1、点击右上角的
按钮,新建一张分包结算单,录入工程项目、分包商、计划大类、分包类型等信息。然后点击
按钮,保存单据信息。
2、保存完毕,当需要再次修改分包结算单时,点击右上角的
按钮,则当前分包结算处于可编辑状态,可进行修改。
3、若修改或编辑内容有误,不想保存,可点击右上角的
按钮,进行取消操作。
4、草稿状态的单据,可进行删除,点击右上角的
按钮,删除整张单据。
5、点击分包结算单明细表中的【新增明细】按钮,在分包合同列,选择下拉框的内容,软件默认将该工程项目该分包商未结算的合同信息显示出来,选择合同信息,软件将合同、摘要、单位、结算量(默认为未结算量,可根据实际结算量手工修改)、合同单价、合同金额自动带过来。
6、编辑完成,点击左边的
按钮进行保存。
7、若要修改和删除该行材料信息,点击左边的
按钮和
按钮。
1、分包结算单信息录入完成后,确认无误,便可点击【完成制单】按钮,单据进入审批中心,等待审批。
2、在还没审批之前,用户还可进行更改。审批完成后都完成之后,用户便不可再进行修改结算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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